关于征集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联合建设机构的通知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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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信部人〔2022〕138号)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拟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产业人才基地”),现面向社会征集联合建设机构。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需求,联合行业头部企业、优质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知名院校等主体,在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引领、特色突出的产业人才基地,畅通人才供需关系,促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教育链协同发展,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申报领域

围绕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领域开展产业人才基地申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行业头部企业、优质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知名院校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申报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具备较为丰富的渠道资源,能够在地方和全国范围内推动人才基地建设布局,具备服务基地运营的专业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人才工作基础,具备实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所需要的课程、师资、解决方案等资源储备。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征集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产业人才基地联合共建机构。

(二)材料初审

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工作基础、综合实力、工作方案等因素,确定复审考察对象。

(三)遴选复审

组织专家开展复审,对申报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共建单位入选名单。

(四)合作共建

产业人才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间将围绕能力建设、资源投入、成果产出等指标对共建单位开展年审。2年期满后须再次参加评审,未通过或未申请评审的将自动终止合作共建,不得继续对外使用或宣传产业人才基地相关内容。

(五)动态退出

对于年审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问题的产业人才基地,实行强制退出机制。共建单位也可主动申请退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支持措施

(一)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合作共建,依据《网络安全产业人才岗位能力要求》标准开展人才评价工作,开展新技术新应用的研讨交流。

(二)申报单位可共建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科普素养中心,依托宣传周、教育日等开展网安教育、公益宣讲等活动。

(三)联合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专业教材编制、人才库建设、标准申报等工作,持续扩大产业影响力。

六、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自愿申报,并确保已充分理解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建设的意义、目标和内容,并提供相关的资源保障。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联合建设机构申报书》(详见附件),可另附辅助申报材料。

(三)申报机构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联系邮箱。

七、联系方式

申报事宜请联系中心网络安全产业推进部。

联系人:李吉音、陈雨阳

电  话:68200394、68200362

邮  箱:aidschanyerencai@126.com

附件:关于征集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联合建设机构的通知.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2025年9月8日

机遇已然显现,蓝图正在绘就。建设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是顺应时代潮流、服务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我们深知,这项事业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协同努力与智慧贡献。在此,希望广大有实力、有愿景、有社会责任感的高校、科研机构、领军企业及行业组织踊跃参与,携手共进,汇聚顶尖资源,共同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产教融合新高地,为我国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筑牢坚实的人才根基,共创数字时代的美好未来!

原文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人工智能与数字安全产业人才基地联合建设机构的通知